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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工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

作者: 巡察工作办公室   审核人: 巡察工作办公室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1-11-02

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学校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,作为党委工作机构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具体负责学校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,主要职责为:

1.传达、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
2.提出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建议,并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;

3.开展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,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;

4.协助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设、管理兼职巡察干部人才库,协助做好巡察干部调配、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工作;

5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
6.汇总巡察工作情况,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;

7.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达巡察整改意见,并跟踪督办抓好落实;

8.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——摘自《关于印发<盐城工学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(盐工委〔2018〕48号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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